在节目中,斗门区规划分局副局长潘士林表示,根据《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主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小区内同意加装电梯,包括同意设计方案的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应占本单元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应占本单元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增设电梯如果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取得该业主同意。
潘士林表示,申请加装电梯需要提交申请书、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业主代表委托授权书、同意加装电梯以及同意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业主就加装电梯的建设费、维修保养费分摊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明材料,建筑设计单位出的结构安全说明,以及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说明等资料。
如果申请小区符合条件而且公示期间无人反对,斗门区规划分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来源: 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