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街坊林伯从小生活在海珠区宝岗大道龙田直街。1997年为配合城市改造,龙田直街有几十位业主陆续搬离家园。据了解,1995年广州市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穗京公司”)征用龙田地段21319平方米用地,分三期开发,首期已于1999年建成穗龙花园,二期用地2000年左右拆平后就烂尾,三期用地9364平方米,由穗京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广州市升平房地长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升平公司”)开发。1999年,属于第二期拆迁户的林伯与另外80多户拆迁户被穗京房地产公司安置到穗龙花园。但房产证却迟迟未能获得。
入住之后,林伯四处求助,但穗京公司仍有很多拆迁户的补偿费用未结算完毕,因此已入住穗龙花园的住户房产证一直未得解决。2011年,林伯等人再次向法院申请,海珠区法院判林伯等住户胜诉,解封了房屋,法院表示可以拿房产证。但林伯却在2015年1月28日接到了广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通知,表示他们无法取得房产证,因为房子在1999年年底就被抵押了。林伯多方查证后才知道原来是穗京公司经理吴某平利用自己的私人项目公司晓穗公司将林伯等29户二期拆迁户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套取了650万元的现金。与此同时,第一期的55户拆迁户中也有36户房子被抵押。
2005年,在广州市政府主导下,穗京第二期拆迁用地公开竞拍,当时,广州中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惠公司”)以820
0万元获得该地块开发权,2006年,中惠置业用240
0万元取得第三期拆迁用地升平地块使用权。据穗京公司现任负责人谢先生表示,拍卖所得的8200万元首先是要用于一、二期拆迁户的货币补偿和消除银行贷款,但法院只支付了货币补偿部分的5000多万元,余下的3000多万元并未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致使林伯等一、二期拆迁户仍未能取得房产证。
对此,海珠区法院表示,进入司法程序的拆迁户都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迁补偿的执行款。据海珠区人民法院表示,拆迁地拍卖所得的款项只有8000多万,发给拆迁户已占大部分,只剩下2000多万,而剩余的款项还需要支付拆迁成本和预留一小部分作为相关支出。出现问题的还有第三期的26户(涉及32套房)拆迁户,2006年,中惠公司取得升平地块使用权时,与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其中第33条约定“乙方需负责该地块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但后来,中惠公司却称,26户拆迁户已经被安置在穗龙花园,前升平公司已履行安置义务。但根据穗京公司谢经理表示,这26户拆迁户只是借住在穗龙花园,一旦穗京公司清算完毕,这批住户将有可能被清走。
穗京公司目前的负责人总经理谢先生表示,根据今年8月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穗京公司将被执行强制清算。据了解,此次清算是由穗京公司的上级水泊公司向越秀区人民法院申请,理由是穗京公司解散却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谢先生表示,清算结束后,有望厘清当年吴某平向银行抵押房屋借款的事实经过,确权这65户拆迁户房屋的所有权为拆迁户所有。而第三批拆迁户的安置问题,依然在走法律程序中,今年年初当中的四户人家向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中惠公司,但法院判决称该26户在中惠公司竞拍取得土地前已经安置在穗龙花园,因此驳回了拆迁户的起诉。如今四户拆迁户继续上诉。珠海装修网从中惠置业了解到,对方称穗龙花园拆迁户安置与其并无关系,法院也已作出判决。
珠海装修网从穗龙花园所在的龙凤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口中得知,穗龙花园回迁户的问题由来已久,街道办也多次介入协助处理。街道办负责人表示,龙凤街道办曾多次为穗龙花园回迁户办理房产证事宜召开协调会,但至今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要解决穗龙花园及穗京龙田地块的拆迁安置问题,并非街道或单一部门能办到,因此龙凤街道办事处恳请各职能部门成立专案小组,联合携手解决房屋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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