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找装修公司图个省事省力,但一些装修公司面对“门外汉”的消费者就变着花样玩“猫腻”,而这些“猫腻”多隐藏在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装修合同中。明明合同签订的材料和实际不符,消费者却只能哑巴吃黄边,有苦说不出。签合同前装修公司把消费者奉为“上帝”,可合同一签,装修公司就成了“上帝”。
日前,珠海有关部门在对一些家装公司的装修合同进行检查中发现,一些家装合同中存在签订不规范或合同中有明显的霸王条款问题。
珠海装修第一网友情提示 合同一签 有苦说不出
此前,珠海消协接到家住格力香樟李先生的投诉,李先生刚与装修公司签订好的家庭装修合同,只是在还未施工前,要求对电视背景墙造型进行更改,对方却索要千余元的更改费用!李先生认为只不过是在整体装修上做了局部变动,况且现在电视背景墙也未施工,所以不应当支付该项费用。但家装公司的理由是装修合同上明明写着“工程开工后,如甲方(李先生)对施工项目提出更改或撤销,视为部分违约……”“合同上明文规定的条款,你到哪里去告,也应该照章办事。”装修公司方面手持装修合同振振有词,李先生很是苦恼,没办法便找到珠海消协求助。
虽然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消协方面认为,合同中的这一条款存有不规范之处,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出面调解,装修公司方面做出让步,同意修改这一合同条款,不再收取消费者该项费用。
没签合同之前,装修公司把消费者奉为上帝,消费者怎么说,装修公司就怎么做。可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便换了个脸,只要消费者对装修上有任何意见,如果不掏钱,装修公司均不予理会,甚至还会拿出签订的家装合同振振有词。有一些小型家装公司增加某些不具体或可有多种解释的条款,发生纠纷后,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以减免责任;有些装修公司少报预算款,并在设计装修方案时故意隐报或少报工程量,让消费者觉得便宜而痛快签约,结算时才发现装修款又多出一大笔;有的装修公司在签合同时,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伏笔,例如“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修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材料”这一条款。
珠海装修第一网友情提示 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针对家装合同频繁投诉的情况,近期,珠海工商分局在检查家装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时发现,家装合同中存在签订不规范或有明显的霸王条款问题。
工商部门介绍,由于目前装修基本都是格式化合同,由装修材料厂家、装修公司等事先写好,消费者只需在合同上签个字,所以这种由对方拟就的格式化合同本身就容易出现不公平。加上多数消费者对条款的相关责任并不很了解,读合同时考虑不周全等原因,往往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合同陷阱。一旦出现纠纷,想拿合同讨说法时,却发现,合同成了对方掩饰错误的武器。
珠海装修第一网友情提示 签订合同前要格外注意
消费者如何才能签订一个放心的装修合同呢?工商部门提醒,家装合同的签订应注意: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
消协有关人士还提示,消费者在签订家装合同时,要切合实际许多家庭装修的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空气环境条款。
比如曾有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因此,市场在进行合同认证时对这一要求一般不予支持。所以工商部门建议,签合同的时候不要考虑那些在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