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装修网获悉,近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姚奕生主持召开九届市政府1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方法》。
《方法》共六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市外户口迁入、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根据国家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调整市外户口迁入政策、放宽市内户口迁移政策、并对集体户的管理与迁移进行了规范。
在市外户口迁入政策方面,放宽直系亲属投靠。取消了市外迁入的直系亲属投靠的婚龄、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等限制,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其次,优化人才入户政策。一是依据我市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的人才经“直接核准”或者“联系会议审定”即可办理引进手续,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人才引进范围可以适时调整。二是专门设定横琴自贸区急需人才引进政策,横琴自贸区可依据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同时,取消纳税入户。国务院《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第(六)项规定: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根据该规定,我市不再执行纳税入户政策。增加基本入户条件。《办法》规定连续居住满五年、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五年、合法稳定住所作为基本入户条件。同时,根据省政府关于“珠海市可根据经济特区人口发展的特点,适度控制落户节奏”的精神,对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
此外,将计生政策与户口迁移政策脱钩,明确市外户口迁入的受限制情形。根据当前户籍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参考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的规定,将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迁移政策脱钩,在受理市外户口时取消计划生育审核的内容。明确“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者活动的记录”以及“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无因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相等被处理的记录”等作为受限制的情形;同时《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严重犯罪记录”的内容,以提高操作性。
《办法》还放宽了市内户口迁移政策。扩大市内户口迁移的直系亲属投靠范围,增加了父母投靠子女的内容;余旭整户迁移,规定户口已在同一个家庭户,户主符合条件迁移的,户内人员可同时迁移,但同时也规定户内挂靠的非直系亲属其本人、配偶、子女有自有房产的,户口必须迁到自有房产所在地,不再允许其挂靠。
据珠海装修网了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该《方法》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拟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文章摘自珠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