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房地产中介门前的房源广告纷纷下架了。这是咋回事?珠海装修网小编走访发现,我市新香洲的房地产中介门前房源广告架子上或是全部清空,或是全部用白纸覆盖……“不是没有房源了,是接到工商部门的通知要求重新整理房源。中介必须和卖方重新签署委托协议后,房源才可重新上架。
国家工商总局于2015年12月24日发布的80号令《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已于今年2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迄今已有了八个多月的时间。可为何时至今日,我市的房地产中介才真正开始动起来,几乎只在一夜间,就将大量的违规广告以及其它不实信息纷纷屏蔽或下架?
毫无疑问,是市工商局最近下达的《行政告诫书》产生了效果。这个《告诫书》,不仅再次重申了国家关于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言之有物地指出了我市房地产行业目前依然存在的若干广告乱象,并要求发布违规广告的相关单位必须在三日内整改到位。显然,这个《告诫书》是给我市整个房地产行业戴上了一个紧箍咒,迫使房地产中介及相关机构不得不有所行动。
当然,仅凭一纸告诫文书,恐怕还不足以让所有的房地产中介乖乖就范,真正令他们感到畏惧的,还是工商部门在告诫之后必然会紧跟而上的后续动作。按照国家《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法予以处罚,包括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多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幅度将会更大。有这样的铁律挺在前面,哪家房地产中介还敢拿广告发布当儿戏?除非它是想做亏本买卖,铁了心要自绝于市场。
事实反复说明,治理房地产广告乱象就是要掐“七寸”,动真格。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为房地产中介设“雷区”,划“红线”,对发布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等广告的,要坚持动辄必咎,咎则必严,透过皮毛,伤其筋骨,实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法律问责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违规者有切肤之痛,真正认识到靠虚假宣传破坏的是自己的社会信用,损害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这样才能让违规广告有所收敛,直至彻底销声匿迹。
目前我市不合规的租售房广告,经主管部门告诫后已“集体消失”,很多中介机构也都纷纷表示,今后要如实发布房源信息,不搞虚假和夸大宣传,应该说,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我们希望这一次变化,不是房地产行业“避风头”的权宜之计,不是中介机构规避主管部门严管严查的应景之作,而是整个行业及其所有从业人员敬畏规则、坚守职业操守的一种自觉行动,并一以贯之地长期坚持下去,使我市房地产广告市场更加趋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