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业主陈太出示了购房合同,称合同原本约定今年10月1日交付商铺,10月10日开始返还租金。但业主於10月13日接到珠海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的通知,时代百货要求业主补签同意延迟交楼协议后才返租,协议条款还包括业主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据了解,约有140名时代百货商铺业主已建立群组,开展维权,尚有更多香港、台湾及内地其他省市的业主可能还未知情。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已介入处理。
交铺返租均跳票,不平等协议惹眾怒
据珠海时代百货商铺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开发商原应在今年10月1日交付商铺,并於今年10月10日开始向业主支付约定年息率为6%的租金。今年珠海时代广场住宅爆出交楼返租跳票、单位被查封等事件,时代广场商铺-
-时代百货仍宣称商铺部分和住宅的投资商不同,交楼不会受到影响。
直到今年10月13日,时代百货商铺业主陆续收到珠海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的通知,时代百货要求业主补充签署一份同意延迟收楼,并放弃追究发展商违约责任的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才能得到约定的返租。这份明显损害小业主利益的补充协议让大部分业主非常愤怒,亦有部分业主在开发商职员的游说下签署了该协议。
按照购房合同,时代百货商铺业主有权利在发展商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得到退款。但当商铺业主陈太向开发商要求退铺退款时,却被告知,如提出退铺,有15万元人民币的“服务费”将不能退返。
小编多次拨打珠海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法人叶耀明电话,希望该公司回应事件并解释延迟交楼原因,但叶耀明并未接听电话。近60名随后直上珠海时代百货公司办公室讨要说法。
珠海政府吁谨慎投资,小业主称“陷阱”防不胜防
业主们在珠海时代百货公司办公室苦候多时,未有该司负责人出来与业主对话。有业主代表向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书记拨打电话,要求拱北街道办搭建协商平台,介入事件。近60名业主又辗转至拱北街道办办公室,获得了该办事处职员会见。
业主代表向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官员讲解了事件的经过及大多数人的诉求:开发商违约情况下解除合同,全额退还购铺款;或开发商按原合同如期支付返租金、违约滞纳金,并公开购房资金流向和施工展商进展,解除业主的忧虑。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帮助业主与开发商对话协商,同时以珠海摩尔广场事件提醒各投资者审慎买铺,尤其小心“返租型”物业。负责人还提醒,业主在打款前应关注到资金的流向,要将购房款打进受监管的银行账户,注意收款票据或发票的抬头。
但时代百货商铺业主谭先生提出异议,指出业主付款后才能获得收据或发票,处於较被动的位置;时代百货将业主的购房款打进多个小公司或个人的账户,声称是关联公司的财务账目需要,业主亦无可奈可。珠海拱北街道办表示将為时代百货商铺业主搭建三方协商平台,进一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