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车位月租要调到280/月?这样合理吗”相关人士昨日从市发改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接连收到有关小区停车收费价格方面的咨询,仍有不少业主对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自有产权车位70元/月的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调节价等政策的理解存在误区。对此市价格有关部门表示,根据相关政策,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等方式约定,小区停车收费要求明码标价。
2月28日,新香洲翠华新村小区一位业主咨询说,在小区停车竟然办不了70元/月的包月,而要按外来车辆4元/小时收费,物管回复说是因为车位紧缺,办不了月卡年卡。业主算了笔账,按此物管收费,哪怕一天只收业主8元,一个月就是240元。
对此,市发改局回复称,按《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文件规定,我市除旅游景点、机场、码头等政府投资兴建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外,其它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该投诉中涉及的停车场收费即属市场调节价收费,所有收费标准都要求公示。市价格执法部门已要求该物业公司完善明码标价,做好和消费者的沟通解释。经了解,该小区存在停车位不足的情况,小区仍有300多辆车在等待办理月卡。现已要求物业公司积极与业主协商,寻求解决办法。
而今年初,一位二城心作小区的业主也反映,去续租车位时被告知车位月租调整至280元/月,他质疑物业公司不合理收费。对此市发改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协商通过合同等方式约定。价格执法部门已要求该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沟通。
珠海装修网了解到,根据我市去年3月开始实施的《珠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住宅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收费,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自有产权车位最高收费标准70元/月车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